校内各单位:
学科交叉融合是当前科技发展的显著趋势,已成为催生原始创新和关键领域突破的重要动力,也是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统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超前布局紧缺学科,强化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建设,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决定开展学科交叉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立足需求、着眼长远。中心试点建设应紧密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和区域发展实际,聚焦重大基础研究、前沿与急需领域,积极推动跨学科门类、多领域融合,不断增强高校学科专业体系服务重大战略的能力。
(二)创新机制、聚焦突破。聚焦学科交叉融合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高校突破学科界限与组织壁垒,强化系统谋划,在跨学科团队评价、交叉人才培养、跨院系协同管理等方面形成务实改革措施,力争在拔尖创新人才培育、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及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试点先行、务求实效。坚持规划引领与目标导向,优先支持学科基础扎实、改革动力强、措施具体、目标清晰、示范效应突出的高校开展中心试点。申报高校应强化资源统筹与条件保障,聚焦重点方向打造标志性成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学科协同平台运行模式。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基础深厚。申报学院应具备较为扎实的交叉学科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基础。中心应具备开展高水平交叉研究的软硬件条件。
(二)特色优势显著。中心应凝练具有交叉融合特色的研究方向,每个方向应至少配备一名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首席专家,并拥有一支多学科背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总人数不少于9人,近三年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出代表性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三)交叉融合深入。各方向在人才培养、团队构成等方面充分体现多学科协作特征,形成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交叉机制,真正实现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的“化学反应”。
(四)运行保障有力。中心应为高校已设立并实际运行的教学科研实体,具备相对独立的运行团队。学校每年应从学科建设经费中为中心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并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与科研组织等方面配套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三、评议程序
(一)自由申请。各申请单位应参照《重庆市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方案》(见附件1),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填写《重庆市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围绕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研创新与机制改革四大任务,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路径与阶段安排。
(二)评审遴选。学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中心进行评审,重点考察现有基础、科研团队与成果、人才培养、保障条件、建设目标及改革举措等内容,形成评审意见,并提出拟支持的建设名单,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上报市教委。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请单位填写《重庆市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2),各方向均须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WORD版及PDF版)报送至学科处cqupenghao@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彭浩,023-72791299。
附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的通知.docx
附件1 重庆市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方案.docx
附件2 重庆市学科交叉中心试点建设任务书.docx
长江师范学院学科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