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sszt_admin  发布时间:2026-04-02   动态浏览次数:35

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根据《长江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办发〔2025122)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行业导师遴选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位点

各培养单位可在本单位以下学位点范围内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岗位聘任工作:

0451教育、0854 电子信息、0856 材料与化工

二、选聘条件

担任我校行业导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熟悉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术道德与工作责任心

2.原则上具有本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副高及以上相当的专业技术资质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在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3.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人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长江师范学院聘用行业导师审批表》(附件2)。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任职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采取投票方式表决。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

(三)研究生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基本条件者,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时限要求

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尽快启动2026年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资格遴选工作,20264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和个人申报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处。

以上材料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53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yzb@yznu.edu.cn,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联系人:彭浩(023-72791299;邮箱:csyzb@yznu.edu.cn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办发〔2025〕122号).doc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聘用行业导师审批表.docx

附件3:2026年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聘用名单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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