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重庆市相关工作要求与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安排
(一)我校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年4月8日开通,我校调剂工作同步启动,4月底前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二、调剂要求
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将开展调剂工作。学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一)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
(二)我校各调剂专业结合实际,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设置接收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及其他学术要求。详见各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划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调剂流程
1. 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拟调剂至本校的考生,可于4月8日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在“调剂服务系统”向本校提交调剂申请。
2. 择优遴选复试名单
各学院收到考生调剂申请后,将严格依据学校及学院公布的调剂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遴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并向对应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在学院官网公示该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 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拟定复试通知,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不含当天22:00-次日8:00)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回复,并按照学校、学院的通知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4.调剂复试
学院安排调剂考生开展复试,复试工作按照《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https://sszt.yznu.edu.cn/)。
5.拟录取及公示
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于4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回复操作。
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研究生处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二)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1. 各学院的调剂通知、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须于调剂复试启动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2.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时长不得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 学校发送复试通知与发送拟录取通知的时间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送拟录取通知后,为考生预留的确认时间间隔不少于4小时。
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将严格依照学校《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
四、调剂咨询电话
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23-72790200、023-72790103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