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渝教研发〔2025〕4号),现将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9年底市教委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工作组织
建设期满5年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核。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检查考核工作,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或实地考核基地的建设情况。
三、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进入下一轮建设期;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基地称号。
(一)检查考核结果优秀标准
1. 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良好,能发放研究生生活或交通等补贴,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2.学校和企业均有经费资助基地建设,其中学校资助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
3. 进入基地研究生规模较大,5年进入基地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达40人以上。
4. 基地建设双方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合作课题经费充足,在人才培养、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地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对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突出,研究生就业质量高。
5. 进入基地研究生的项目、论文、专利、标准、案例、政策建议等成果数量及水平突出,至少获得1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成果,或成果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检查考核合格标准
1. 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较好,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2. 学校和企业均有经费资助基地建设,经费总额每年不低于10万元。
3. 5年进入基地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不少于15人。
4. 双方合作紧密,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共同开展研究,成效较好;基地对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成效,联合培养研究生质量较高。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处:《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结果表》(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老师,023-72790103,1195599324@qq.com。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申报表
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结果表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申报表.docx
附件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考核结果表.docx
研究生处
2025年7月12日